金融公司规章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金融公司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金融公司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所有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一、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工资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
第二章:工资构成
第四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二、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为转正之后基本工资的80%。
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第五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职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销售任务对照表。
第六条、销售提成计算方法:xxxxxxxxx。
第七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考核周期: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
第八条、年终奖金发放办法具体参见《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一、工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在xx投资集团,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普通员工200元/年,管理岗位员工300元/年。员工入职每满一年,从员工入职满一年的下个月起工龄工资按照相应岗位的工龄工资标准递加。
二、员工入职未满一年者,无工龄工资。
第三章:理财顾问级别调整
第十条、级别调整原则:
一、职级调整均须严格参照上一考核周期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而定。各级理财顾问晋升应逐级晋升,优秀人员可适用跳级晋升。
二、各级销售人员业绩相关指标达到晋升标准时,仍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晋升:
1、于每季度截绩日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公司提出晋升申请。
2、通过管理层的面谈考核。
3、符合以上条件的理财顾问经核准后,下季度即行晋升。
第十一条、职级调整标准:
一、正常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上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
二、跳级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当前职级以上某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于下季度起,可晋升至该职级。
三、降级规定
1、理财顾问考核期累计未完成所在职级对应的销售任务,于下个季度降级至与上一考核期实际销售任务相应的职级。
2、初级理财顾问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销售任务,经过培训考核之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章:管理岗位职务奖金
第十二条、职务奖金针对在财富中心任管理职务的岗位,包括总监、副总裁。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发放标准:xxxxxxxx。
第十四条、总监职务奖金=xx销售提成总和×xx%。
第十五条副总裁职务奖金=xx销售提成总和×5%。
第五章:福利
第十六条、福利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六项统筹。
第十七条、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第十八条、六项统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薪资发放日为每月xxx日,遇节假日提前。
第二十条、所有业绩的统计核算均以自然月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金融公司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所有员工。
第二条、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一、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工资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
第二章:工资构成
第四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二、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为转正之后基本工资的80%。
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第五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职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销售任务对照表。
第六条、销售提成计算方法: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考核周期: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
第八条、年终奖金发放办法具体参见《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一、工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在xxxx投资集团,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普通员工200元年,管理岗位员工300元年。员工入职每满xxxx年,从员工入职满xxxx年的下个月起工龄工资按照相应岗位的工龄工资标准递加。
二、员工入职未满xxxx年者,无工龄工资。
第三章:理财顾问级别调整
第十条、级别调整原则:
一、职级调整均须严格参照上一考核周期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而定。各级理财顾问晋升应逐级晋升,优秀人员可适用跳级晋升。
二、各级销售人员 ……此处隐藏4500个字……600
经理800400
主管500250
专员300150
3、如果员工自带车辆需要与公司签订《车辆使用协议》,在没有签订之前按照不带车辆发放。
n午餐补贴:20元/天,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n通讯费补贴:通讯费补贴是针对公司业务需要而设立的,因此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标准如下:
总裁:1000元/月、副总裁:600元/月、总监:400元/月
经理:300元/月、主管:200元/月。
第十条:奖金
n为完成公司制定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当年度经营目标,公司会在本年度末将下年度的经营目标下发给部门或者个人,每年年底根据本目标的完成情况发放奖金,如果连续两个年度部门或者个人未能完成指标,公司有权做出解散部门、辞退部门成员等措施,奖金发放的相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加班处理
n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员工加班,因特殊工作需要节假日加班时,经所在部门经理认可,报公司总裁批准,可以采用调休的方式处理。
第三章工资计算及给付
第十二条:工资计算
n年度结算薪酬期间从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正式员工月工资计算期间为从本月1日到本月30日(或31日);
n员工工资为税前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员工;
第十三条:工资发放
n发放方式:工资既可直接将工资(含奖金、津贴)全部汇入员工的银行帐户或直接采取发放现金的形式,也可两者同时结合,由企业自行确认;
n月度工资发放时间:
正式员工的工资原则上实行月工资制,于当月发放工资,上月的考勤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
工资支付日如遇到国定假日或双休日时,则提前一日发放,若遇连续假期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因不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须于支薪日前10个工作日通知公司所有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支薪日期。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工资处理
n工资发放差错处理
因虚报导致误算超额领取工资时,须在发现后立即退还;
因其他原因导致误算的工资,公司在员工下月的工资中进行调整;
员工对个人工资如有疑问,可向人事行政部查询自己工资信息。
n员工离职工资处理
工资计算期间员工被解雇或申请离职时,工资支付截止日期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日期为限;
工资结算:岗位工资和津贴依据当月出勤日数乘以日岗位工资与日津贴计算;
对于员工向企业预支、赔偿金、借款、违约金等单方面的欠款,员工需按照约定赔付,否则企业将以工资抵扣;如若员工在此期间离职,欠款尚未偿付,企业具有追索权及扣留员工离职证明的权利,直至完全偿付;
如有其他约定,按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非正式员工工资管理:对于公司已有的聘用人员、外部兼职人员与顾问人员、劳务工、临时工等非正式员工的薪资,不纳入本工资体系,采用公司原有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对于员工由于婚丧假、产假、工伤、造成缺勤现象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发放。
第十七条:对于员工病假、事假、旷工、年休假及探亲假造成缺勤计算方法:
n病假的计算办法
司龄不满一年(含一年),发岗位工资的70%;
司龄在1年以上3年以下(含3年),发岗位工资的80%;
司龄在3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发岗位工资的90%;
司龄在5年以上的发岗位工资的100%;
长期病假又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按国家有关劳保条例办理。
n事假的计算办法
按事假时间每天扣发当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n旷工
矿工一天每天扣发三倍日工资。以此类推,七天扣完;
n年休假及探亲假
年休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年休假探亲假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午餐补贴及交通补贴。
第四章工资调整
第十八条:工资调整概述
n工资调整的一般原则:为保证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和创造力,本工资体系在结合市场并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同时也兼具一定的公平性、竞争性、有效性、激励性及合法性;
n工资调整类别:结合投资行业现状及一般企业的常规性调整,主要包括岗位/人员变化、普调工资、新进员工等三种类型;
n工资调整基数:每年将参考北京市市场的工资水平变化情况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年度的工资调整,工资调整基数以月岗位工资为基础。
第十九条:工资常规调整管理
n岗位调整变化:员工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工资将随之变动,达到岗动薪动。其工资调整办法如下:
n普调工资:是指公司对于所有员工整体工资的调整,调整基数以岗位年薪为基础。
n新进员工工资管理:对于新进员工处于试用期及通过试用期的转正工资确认办法如下:
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人员工资,根据相应岗位工资的80%发放,并享受津贴待遇,试用期的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转正工资:员工通过试用期,进入相应岗位工资层级,并依据规定支付正常的岗位工资与奖金;
延长试用期:对于未通过试用期考评,而进入延长试用期的员工,其待遇与试用期相同。
特殊人员:对公司或各公司引进的重要、关键、紧急性人员,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按上述试用期员工流程规定。
具体流程:由直接主管提出,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公司总裁批准,确定岗位工资层级。
第二十条:津贴调整:
n津贴按照北京市当年物价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n企业内部津贴一般不做变动,如需调整须由公司总裁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二十一条:工资调整流程:
n正常调整流程:岗位变动工资调整,原则上由直接主管提出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执行;
n异常情况: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工资总额的监督、检查,当公司在工资运行中出现反常时(如,工资总额超出当年预算,或公司整体工资水平与市场相差较大等情况时),人事行政部门报经公司总裁批准同意后,可予以适当的调控,保证工资体系的合理性。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总裁批准并公布后予以正式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正式实施日起,在此以前公司所发的关于薪酬方面的文件,一律以此文件为准。
文档为doc格式